关于善良的一些思考
我们夸一个人有好的品质,常会夸他天性善良。
我当然不否认有这样的人。我们生活的这个星球现在已经有超过80亿人,即便人的性格特质再千奇百怪,80亿人中找出一个生来善良的人,我想也不是什么难事。最起码,按照证伪的逻辑,不能因为暂时没找到,就做绝对判断说没有。
但善良真的能作为一种纯粹的先天属性吗?恐怕值得商榷。
如果善良可以是天生的,那它跟个子高、智商高、单眼皮还是双眼皮这些天生特质有什么区别?类似于有人抽中了基因彩票,有人没抽中,也仅此而已。那为什么“天性善良”还值得被单独拿出来称道?
因此,我认为人不是生来善良,而是选择善良。人类与其它动物一样,天生趋利避害,会本能地权衡算计、避开危险,并向舒适区靠拢。
有意思的地方在于,恰恰因为人能算清利弊,知道什么对自己有利,所以善良的“舍己”才具备伦理价值。如果一个存在完全不懂利益为何物(比如机器程序),它的“利他”只是指令运行,谈不上道德。我的意思是,善良之所以值得称道,正是因为它诞生于“衡量利弊”这一生物本能的反面。
如果行善毫无代价,那做好人只是一种顺水推舟的惯性。而一旦谈及“选择”善良,必然意味着你正面临某种“不善良将更有利于自己”的两难时刻:撒谎能升职加薪时,你选择了诚实;冷漠旁观能自保时,你选择了介入;打击报复能泄愤时,你选择了宽恕。
然而,仅仅将善良视作一种主动的“道德选择”,依然不够严谨。探讨善良时,我们不仅要看选择本身,更要看选择背后隐藏的复杂动机与困境。
对于那些有选择的人来说,事情是怎样的?
选择善良,可能是一种直觉。
认知科学家乔纳森·海特提出过一个让人不那么舒服的模型:人的道德反应,往往是先行动、后找理由。
例如,看到老人摔倒,你上前搀扶,大脑是在这个下意识的动作启动后,才生成了“我应该帮助他”的道德叙事;反之也相同,若你为私利撒了谎,事后往往也会自动编造出“情势所迫”的合理化借口。
举这两个例子是什么意思?意思是,当我们说“我选择做好人”时,那个“选择”未必总是像电影里那样,站在人生岔路口,认真犹豫向左还是向右。它有时更像是我们事后对本能反应的整理和美化。我们如同一位编剧,为本能的冲动补写了道德剧本,并骄傲地署上自己的名字。
如果许多道德行为主要由直觉驱动,我们引以为傲的“选择”,是否也含有一丝自我欺骗的成分?
选择善良,也容易变成被迫自愿披上枷锁。
退一步讲,即使善良确实是深思熟虑的结果,它也极易异化为一种“被迫自愿”的枷锁。
如果善良是天赋,人们不会对你抱有额外期待。但如果善良是你一直以来的“选择”,社会便会迅速将你锁定在“好人”的人设框架内。当你再度面临利益冲突时,行善的动机可能不再纯粹是因为“这是对的”,而变成“我是好人,我不能崩掉这个人设”。
正如萨特所言“他人即地狱”。被凝视的人,最终容易沦为为了迎合观众掌声而表演善良的戏子。当善良变成人设,选择就成了履行义务。你在善与不善的边缘犹豫,却被名声绑架而“不得不”从善,这反而消解了选择的自由意志,如果两个可选项中有一个是必选项,那就谈不上真正的选择。
无从选择的善良。
以上讨论的,都还是拥有“选择空间”之人的困境。现实中,还有许多人根本没有站上道德牌桌的资格。
哲学家托马斯·纳格尔提出过“道德运气”这个概念。一个人的道德表现,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抽到了怎样的命运底牌。你身处战争还是和平?原生家庭是滋养还是摧毁?面临的是日常琐碎还是极端灾难?
所以,如果一个人抽到极差的底牌,仍在为生存苦苦挣扎,他的“不善良”还能被粗暴地视为“主动选择不善良”吗?偷盗固然不对,但要求一个濒临饿死的人面对面包克制贪欲,这种道德高标对他而言何有何意义?他马上就要饿死了。
也因此,我们假设“人可以选择做好人”时,往往忽略了一个关键前提:当事人必须拥有足够丰裕的资源,以供道德挥霍。 对有些人而言,道德从来不是选择题,而是残酷的生存计算题。我们理所当然以为存在的“向善”选项,命运可能从未向他们开放过。
那不选择呢?
匮乏确实为某些“不善”提供了理解的空间,但理解不等于纵容。并非所有恶都源于匮乏,许多人在手握选项、资源丰裕时,依然走向了更容易的那条路。
这就引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:如果趋利避害是本能,那“不做好人”是不是只算顺应自然,又有何可责备的呢?
这种推论忽略了人与动物的核心区别:动物受制于本能,没有道德负担;而人具备反思的能力。当你用“我只是顺应本能”来为自己的不善开脱时,这本身就已经是一个经过反思后找出的借口。“有能力反思却选择不去反思”,这绝对算不上中性的自然行为。
这不禁令人联想到汉娜·阿伦特在《艾希曼在耶路撒冷》中提出的“平庸之恶”。纳粹战犯艾希曼并非天生的嗜血恶魔,他本质上只是一个不思考、不判断、将道德决策权完全让渡给体制的官僚。阿伦特发现,艾希曼的内在动机“空无一物”,这种“空”正是一种刻意的道德留白——他选择了“不选择”。
“不选择”放弃了个人的反思义务,不承担责任,不对抗系统的惯性,只是顺着便利和“大家都这么做”的借口一路滑落。这恰恰是危害更大的不善良。艾希曼在法庭上平平无奇,看不出刽子手的狰狞,因为他的恶,仅仅源于一次又一次放弃了思考的义务。
东拉西扯这么多,我想试图回应的问题是:当我们评价一个人善良时,这个判断究竟建立在什么条件之上?
也就是说:善良凭什么值得被称为善良。
基于“善良是一种选择”的逻辑,我们至少需要叩问三个问题:
第一,有得选吗? 这是善良成立的前提。如果一个人根本没有选择空间,善良就不应被强求,其被迫的不善也不应被粗暴审判。
第二,有得选时,他选了什么? 这是善良的价值所在。如果明明可以冷漠自保、撒谎获利、宣泄报复,却依然选择克制、承担与帮助,此时的善良才真正拥有了重量。
第三,有得选时,他是否假装自己没得选? 这是问题最尖锐之处。很多恶并非主动为之,而是像艾希曼那样放弃判断,将责任推诿给环境、规则、命令或“大家都这样”。表面上他没有做选择,实则选择了逃避责任。
如此看来,“天性善良”这样的形容,对人类幽深复杂的道德情境来说,确实显得太过单薄了。